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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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征一女友回家见父母,一天一万块人民币

Posted: 17 Dec 2010 08:24 AM PST

诚征一女友回家见父母,一天一万块人民币,求推荐、求自荐、求签约,非诚勿扰。

以上征友启事在 Twitter 上发布之后,围观者的数量很多,超出了我的预料,更加料想不到的是,还真的有人应征,于是我开始有点后悔了。不光是因为有同学说这个价钱可以租个模特,更是因为我并不是很清楚该如何履行这个承诺。

不过在《征婚启事》没有效果、交友网站约会不佳、星巴克里没有艳遇的情况下,这是我能够想到的唯一方法了,所以我是真心希望这个启事能够奏效,可以让父母高兴一下的。

Twitter 上的征友启事有点不够详细,所以结合大家提出的问题,我把自己现在能够想得到的要求和想法列在下面,希望可以解决有意应征者的疑虑:

一、关于应征对象的要求

这个要求比《征婚启事》的要低,因为有人说我看起来像 40 岁,所以只要你看起来不超过这个岁数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我家里人问你多大,你得说是 1982 年之后出生的。

另外,身高最好不要超过 168,否则我恐怕高攀不起。

二、关于见父母的时间

征友的时间是一天,准确说是 24 小时,但具体哪一天我还没想好,不过会在春节之前,要不一天时间恐怕不够。

三、关于见父母的地点

见面地点在我家,湛江。

四、关于见父母的行程

初步计划是某个星期六白天从广州坐汽车回我家(大概 7 个小时),晚上在我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坐汽车回广州,理由是你星期一要上班。

五、关于是否要干

这个是问得最多的问题,我只能说一万块不需要干,并且到时是分开两间房睡的,因为我们只是朋友。

六、关于答家长问

我不知道家里人到时候会问些什么问题,不过见面之前我们需要统一至少以下几个问题的答案:

1. 你的身世。例如,你家在哪里,家里有多少人,你是做什么的,等等;

2. 你的年龄。如上面所说,你需要说自己是 1982 年之后出生的;

3. 我们是如何认识的。

七、关于签约和付款

其实我不知道就这样的交易签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为了表示这只不过是一笔生意,所以签约的时候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签约地点初步定在星巴克,签约后预先支付 5000 块人民币,合约到期后支付另外 5000 块人民币,同时销毁合约。

八、关于联系

由于要签合约,所以你如果有意应征,请通过以下邮件直接联系我:

essentialblog at gmail.com

如果双方满意,就可以把邮件打出来当作合约了。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征友启事的要求和想法,你如果有意应征或者有更好的想法,欢迎留言或者给我发邮件。非诚勿扰、男士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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