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精品博客

精品博客


解读 GFW 之父方滨兴关于互联网的三大建议

Posted: 15 Mar 2010 09:42 PM PDT

3月11日,中国信息产业网发表了一篇《人民邮电报》记者肖卓采访 GFW 之父方滨兴先生的文章,文章里面主要是陈述了方滨兴先生对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解读以及对中国互联网的建议。

其中方滨兴先生对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解读比较官方,我看不懂,这里不做评论。而方滨兴先生对中国互联网的建议则比较具体,看完了就想说两句。

方滨兴先生一共提了三个建议,第一个建议是建立网上过滤制度,第二个建议是慎用在线输入法,第三个建议是手机互联网要采取"白名单"的管理模式,这三个建议的意境都有两三层楼那么高,我反复读了几遍之后,理解如下:

1. 关于方滨兴先生第一个建议的解读

GFW 方滨兴

方滨兴先生的第一个建议是建立网上过滤制度,也就是模仿谷歌的过滤制度,如果有人投诉,"搜索结果的网页中不会把这些不良网页展示出来”。这种网上过滤制度,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给大众一个投诉的渠道,针对网上人身诽谤、人身攻击、知识产权侵犯等问题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受理后,有可能这个网页在境外删不掉,但起码不会被展示出来",当然,方滨兴先生还提到其他两个好处,但是就这一个好处,就足以让我举双手双脚赞成方滨兴先生的建议。

一旦这种"对侵权网页实施过滤"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我国互联上的侵权事件将会大大地降低。以后你如果不遵循"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的创作共用协议,非法转载精品博客的文章,转载的时候不注明出处、盗链我的图片、删除我的链接、甚至乱改我的标题,那我就到"相关部门"那里告你去,让你的网站以后都别想出现在中国互联网上。依此类推,方滨兴先生的网络过滤制度将会保护众多中文原创博客的知识产权,并遏制中国互联网的抄袭之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但是,我很怀疑自己误解了方滨兴先生的网上过滤制度,因为我国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网上过滤制度,那就是中国国家防火墙(GFW)——这个也是方滨兴先生提出来的。据我所知,GFW 是专门过滤一些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内容的,从来不管侵权的事——当然,过滤"艳照门"除外——不过"艳照门"也同时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举个实际一点的例子吧,之前精品博客发表了篇关于如何翻墙的文章,我认为那篇文章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但是却被和谐了,难道就因为文章里面有一个"操"字吗?还是因为"操"字太低俗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再举个例子吧,Youtube 不过就一个老外的视频网站,它上面的视频侵犯了谁的权益了呢?为什么 GFW 就把它给过滤了呢?所以, GFW 要过滤的不是"操"字,而是政治,和侵权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方滨兴先生又建议建立网上过滤制度,并且从《人民邮电报》的报道来看,这种制度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而从我的推断来看,GFW 制度是为了所谓的政治,两者的出发点不同,但是两者都是方滨兴先生提出的,方滨兴先生不可能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现在提出的网上过滤制度和已经存在的 GFW 制度是互补的关系,也就是说我之前的理解是正确的,方滨兴先生的新网上过滤制度一旦被采纳,以后就不会有人敢非法转载精品博客的文章,我也将在感谢完国家之后,深深地感谢方滨兴先生。

另外,为了执行网上过滤制度,方滨兴先生建议"建立统一的举报中心",但是我国早已经有了一个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方滨兴先生是要把旧的举报中心废掉建立一个新的呢?还是建立一个和已有的举报中心平起平坐的新举报中心呢?这点方滨兴先生没有说清楚。

方滨兴先生还建议"相关法律部门介入,站在法律的视角上去判断投诉的属实与否",这是依法治网,好。但是敢问方滨兴先生,之前您发明 GFW 的时候,是站在哪一部法律的视角上呢?

2. 关于方滨兴先生第二个建议的解读

GFW 谷歌

方滨兴先生对互联网的第二个建议是慎用在线输入法,因为"包括谷歌、搜狗在内的在线更新输入法是可以泄密的"。这点我同意,只要谷歌和搜狗作恶,他们就会把你通过他们的在线输入法所输入的每一个字串起来,然后拿去卖给 FBI 之类的机构。但是,除了在线输入法之外,方滨兴先生不妨也建议大家慎用 QQ,因为相对于谷歌和搜狗的在线输入法,QQ 的客户端更是一种"变相的泄密渠道"。

blackdream1890 同学在远景论坛反映 QQ 客户端会监控他电脑里面几乎所有的文件,不过那篇文章已经不见了,但是您可以在文章下面的留言里了解一些。另外,您还可以在被 GFW 过滤了的 GFW BLOG 上查看转载的副本。当然,如果您能解释一下 GFW BLOG 为什么会被 GFW 过滤,那敢情感激不尽。

除了建议慎用 QQ 之外,您还不妨再建议几个"变相的泄密渠道",例如邮箱、浏览器、杀毒软件等其他所有的网络应用工具,因为只要它们的开发者一作恶,你被保留在它们那里的记录就会被泄密。

3. 关于方滨兴先生第三个建议的解读

GFW

方滨兴先生对互联网的第三个建议是手机互联网要采取"白名单"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你的网站如果要出现在中国移动的互联网上,那么你的网站首先要进入"白名单",有点像要拿许可证才可以开店一样。方滨兴先生的这个建议和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先生的表示如出一辙,李部长表示:"整理个人网站,就得把它先停掉,停掉以后进行清理,然后再一个一个恢复。"

据我所知,现在还有些穷人的店是没有经验许可证的,工商局尚且无法依法取缔所有无证经营者,所以我想手机互联网的"白名单"管理模式实行起来难度将会很大。其实工信部要求站长当面拍照核验备案信息的规定,已经有点接近于方滨兴先生的"白名单"管理模式了,结果是导致盘古这类在"白名单"上的网站关门大吉,而导致我等不在"白名单"上的网站把服务器域名都搬到国外。

当然,我并不认为"白名单"管理模式是空中楼阁,新疆能够连续几个月断网,中国的手机互联网要封闭几个月也不是什么难事,大不了被美帝国说我们没有人权。不过,不知道在方滨兴先生的眼里,什么样的网站才能进入"白名单"呢?像三鹿这样各类许可证齐全的企业,尚且会在牛奶里面下毒,方滨兴先生如何保证"白名单"里面的网站都像新浪一样安分守己,而不会像饭否那样放荡不羁呢?我这里有几个建议供方滨兴先生参考:

1. 采取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先生的建议,先过滤所有的手机网站,哪些网站想出现在中国移动的浏览器上,就请它们的站长到接入服务单位或者中国移动营业厅那里拍照备案。

2. 成立一个手机网站过滤中心,事先设置好过滤条件,然后中国移动把所有用户通过它的浏览器浏览的网页记录都发到这个过滤中心,一旦某个网页里面的内容符合过滤条件,过滤中心马上自动把该网站屏蔽。

3. 如果真的能够站在法律的视角上,让全国人大代表举手通过一项网上过滤法或者 GFW 法,那么过滤中心的作用将会更大。过滤中心可以把网站的域名发到接入服务单位或者中国移动,然后由接入服务单位或者中国移动将网站的资料传给网监,网监把资料传给公安部,公安部去逮捕网站站长。这样一来,杀一儆百,保管不单单是手机互联网,整个中国互联网都被净化得跟国内矿泉水一样。

希望以上建议对方滨兴先生有所帮助,要不就辜负了方滨兴先生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提出的新网上过滤制度了。如果我对方滨兴先生的三大建议有所误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


© 逛逛精品博客,看看博客精品。| 转载请遵循"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的创作共用协议。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