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

精品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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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共享协议和版权声明

Posted: 28 Aug 2009 06:01 PM PDT

精品博客的页脚有注明这么一句话:转载请遵循"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的创作共用协议。

版权声明

不过从 Google 上搜索的结果来看,有些转载精博作品的朋友没有注意到这句话,或者注意到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又或者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不理睬。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很有必要详细地介绍一下什么是"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根据中文版维基百科的解释,Creative Commons,简称CC,中国大陆翻译成 "知识共享",台湾翻译成 "创用 CC",香港翻译成 "共享创意",是指一个非营利组织,或者该组织所提供一系列弹性著作权授权方式的名称(即协议),这里采用协议的概念。中国大陆 2.5 版本的知识共享协议一共有以下六种方式:

CC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只是其中的一种共享方式,具体文件如下:

CC-BY-NC

如图片中的解释,我对"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的理解和要求只有三点:

1、转载不能修改文章标题;

2、必须注明原文链接(即转载文章里面必须含有 "http://www.essentialblog.cn");

3、不能用于商业性使用(但可以放在网站上赚点广告费)。

之前转载的我就不追究了,从现在开始,如果你转载精博文章的时候不符合以上三个要求,那么我就会保留采取一切合法的维权措施。

说到维权措施,相信很多人都不以为然,大都觉得在中国讲网络知识版权就好像讲网络言论自由一样,有理说不清,没有什么效果。之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并期盼着国家早点颁布一本《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或者直接把 "知识共享"作为法律,但是后来 GFW 改变了我的想法,我不能等法律从天而降。美国前总统肯尼迪说过:"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而要问你们能为国家做些什么",这句话用在这里最合适了。反正国家现在不能为我做什么,那我何不为国家做点什么,同时也为自己做点什么呢?

那么做什么呢?结合可能吧里面提到五种方法和之前归纳的一些方法,我重新整理出以下 6 种维权措施:

一、公布非法转载网站的任意信息:

我会在精品博客维权中心公布任何非法转载网站的任意信息,其中包括:

1、网站域名注册信息:包括域名注册者姓名、邮箱、地址、电话、域名服务商,等等;

2、虚拟主机服务商;

3、网站 IP;

4、侵权网页的拷贝版;

5、网站 ICP 备案号;

6、网站相关人员的任意信息:包括姓名、相片、QQ 号、邮箱,等等;

7、其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任意信息。

以上所有的信息及其来源都会有图片为证。

二、向侵权网站的主机服务商投诉;

三、向 Google 举报;

四、把侵权网站的信息通过 Twitter、论坛、邮件等一切合法途径向全世界公布;

五、通过法律途径;

六、通过其他一切合法的途径。

以上声明即时生效,特此公告,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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